请注意: 您通常必须在您所关注的事件发生后一年内提出投诉。 一般来说,您越早提出投诉越好。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证据可能会丢失。 如果警察监察员认为所涉及的问题严重或特殊,她可以对向我们报告之前发生的一年多的事件进行调查。 通常,只有当您亲自参与或受到事件影响,或者代表相关人员行事时,我们才能进行调查。 在调查您的投诉期间以及为了遵守我们的法定义务,我们可能需要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信息 有关我们何时可能共享您的信息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隐私声明
如何投诉
如果您对警务人员的行为不满意,您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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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在线投诉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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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话
0300 123 2989 (9am to 5pm Monday to 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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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我们的办公室
o 邮编:Bt1 1PG 贝尔法斯特11号教堂街,作家广场新大教堂建筑警察监察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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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抱怨什么?
您可以对警察在履行职责期间所做的任何引起您担忧的行为提出投诉。这可以是任何事情,从粗鲁到对严重犯罪的担忧。
我们处理有关以下行为的投诉:
- 北爱尔兰警察局雇用的警察和其他一些人员;
- 贝尔法斯特港警察局;
- 贝尔法斯特国际机场警察;
- 国家犯罪局官员(北爱尔兰)(严重案件);
- 北爱尔兰移民和边境局官员(严重案件)。
我们不处理以下投诉:
- 警察行动事宜,例如警察优先处理工作的方式或如何管理行动或分配到某个地区的警察人数;
- 下班的警察,除非他们是警察这一事实是相关的,例如他们告诉您他们是警察;
- 已退休的警察和警察雇员,除非投诉是他们在为警察工作时违反了法律。